年假如何计算
入职不满1年,每满勤1个月发生1天年假(最多11天)。入职满1年以上,以15天为基础,工龄每增加2年加1天(最多25天),第3年起为16天。
本工具仅适用《劳动基准法》第60条的一般原则,未反映按会计年度授予、入职首年按比例折算,或团体协约中更优条件等公司具体做法,准确天数请向人事部门确认。
根据入职日期计算年假发生天数,加入通常工资后还可计算未休年假折算金额。
入职不满1年,每满勤1个月发生1天年假(最多11天)。入职满1年以上,以15天为基础,工龄每增加2年加1天(最多25天),第3年起为16天。
本工具仅适用《劳动基准法》第60条的一般原则,未反映按会计年度授予、入职首年按比例折算,或团体协约中更优条件等公司具体做法,准确天数请向人事部门确认。
不是。入职不满1年期间,每满勤1个月发生1天(最多11天),满1年时会新发生15天。
工龄每增加2年加1天,最多25天,超过后不再增加。
用日通常工资乘以未休天数。通常工资除基本工资外可能包含定期、统一发放的津贴,请以工资单为准精确计算。